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市总工会通过与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四方联动”调解机制,解决劳动争议,共协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58233件,为职工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据了解,自2009年7月市总工会牵头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高院共同建立起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形成“四合一”的大调解格局,使司法解决纠纷机制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有效对接,把大量的仲裁程序和司法程序浓缩化、简易化、平民化,降低维权成本,加快了劳动争议案的结案速度。目前,本市已建立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6622个、各级工会法律援助站283个、从事调解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1416人,覆盖3.5万个企事业单位。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