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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决定

来源:|发布时间:2023-12-12 16:07:51|浏览次数: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投身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完善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机制,有效服务法治天津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法学会于2022年开展了“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广泛动员、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选、研究审核、网上公示等工作程序,市法学会决定,授予宋华琳、王建学、郝磊、陈兵、陈灿平、白佳玉、闫尔宝、刘志松、刘召成、吴纪奎同志“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决定王强军、王燃、尚海涛、董妍、方芳、王彬、郭庆珠、韩其峰、刘霜、陆旭同志获“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这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法治天津建设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积极投身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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