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组重点围绕各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部署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建立本系统台账;各镇街、园区是否强化公共安全办人员力量,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村居是否落实“两大员”、“双报告”制度,实施特殊人群“燃气安全保姆”制度;燃气企业和网格员(安全监管员)是否入户开展安全宣传并留下宣传品,是否开展安全排查并及时督导隐患问题整改;燃气企业是否落实“十个必须”,是否实行燃气安全“隐患责任期”制度等内容开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条梳理,当场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督导检查组后续将各单位上报情况和工作专班检查情况每月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等情况进行批评并通报曝光。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