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司法局完成社区矫正解除档案移交工作
宝坻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后档案集中移交及评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日前,圆满完成了全区351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卷宗的收集、整理、装订、移交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矫正解除档案移交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下发《宝坻区司法局关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档案集中移交工作的通知》,对各司法所上交档案认真检查核实,核对其身份、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存在“错、漏、缺”情况,并及时予以更正;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记录表、检查核查记录表、评审表等逐一进行核对、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和完备,把好质量关。同时根据《天津市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平台》上报数据核对上交档案数量,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确保数量齐备。在做好纸质档案整理的同时,还根据上交档案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数据库,对我区351名解除矫正人员的身份信息、矫正类型、解教时间等进行目录输入,真正实现了纸质档、电子档案与动态系统的一致。此次档案移交工作切实做到了不遗漏、不瞒报,无缝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