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区法学会 > 宝坻区法学会 > 正文

宝坻法院发出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发布时间:2022-06-30 16:19:42|浏览次数:

  6月9日,宝坻法院发出本年度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法院强制力为后盾,筑起人身安全“隔离墙”,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家暴纠纷,施暴人与受害人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常因生活琐碎之事发生争吵,后于2018年协议离婚,转年复婚,但双方又因感情问题矛盾激化,施暴人于2022年5月6日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受害人无奈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派出所查明事实后于当日向施暴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其依然没有安全感,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在妇联组织的建议下,受害人向宝坻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受理案件的当天,承办法官郭东生立刻对案件进行了审查,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沟通,找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查明事实、固定证据,并作出了2022年度第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人向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威胁。同时将该裁定送达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委会、街镇妇联组织,有力震慑家庭暴力行为,共同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