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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综述

来源:|发布时间:2015-12-25 00:02:41|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体育法学研究与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2015年12月18日,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在天津体育学院举行了2015年的专题学术年会——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和体育法学分会名誉会长、天津体育学院党委书记王欢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管理机构、高等院校和法律实务界的分会常务理事、理事与会员3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专门印发了《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供与会者进行学习和参照研讨。
 

  会议的开幕式阶段,首先由天津体育学院王欢书记致辞。他代表学校对会议予以祝贺并对与会者表示欢迎,结合国务院46号文件发布以来的体育形势,阐述了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希望分会能够发挥团结各界力量从事体育法学研究的平台作用,并表示学校作为体育法学分会的依托单位,将义不容辞地地支持和协助分会开展好体育法学研究工作。
 

  体育法学分会会长于善旭教授在工作报告中,汇报了自2014年11月召开年会之后一年来,分会在接受市法学会的工作考评、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市法学会各项工作部署、举行运动员聘用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发展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会员和我分会会员、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传达了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概况和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到会讲话的主要精神;从继续吸收有志体育法研究同仁入会、开展学术年会和专题研讨活动、加强与体育和法律实务界联系合作提供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天津市法学会魏康利副会长发表讲话,对体育法学分会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此次年会确立的研讨主题予以充分肯定,对体育学院的大力支持和会员们的热情参与表示感谢,对体育法学分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第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天津市委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与目标开展好体育法学研究;第二,要增强分会和研究活动的吸引力,降低门槛,吸引会员,把分会队伍和研究活动做大做强;第三,要把握好当前社团发展的利好时机,发挥分会在新型智库中的作用,培养更多的体育法学青年人才。
 

  在会议的主题研讨阶段,先后有来自体育管理部门、体育法学者和律师实务界的会员代表,围绕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第一个报告的是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体育局经济处雷静处长。她以《天津市发展体育产业文件解读》为题,介绍了国务院46号文件下发之后,我市今年7月由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10月由市发改委下发体育局组织编制的《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12月初由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和市审计局下发《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表明我市正在形成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系统配套文件。雷处长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主要发展领域、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等几个方面,对这些文件的内容要点进行了全面介绍,并针对有关内容提出了在立法、执法等方面的相关法治需求,使大家对天津市发展体育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
 

  其后进行专题报告的是分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天津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法学研究所副教授闫成栋博士。他在《天津市体育市场法规规章的完善》的报告中,首先阐述了从国务院46号文件到其后多部有关体育产业规范性文件出台所形成的政策背景,接着从文化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创新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自由贸易实验区”以及第十三届全运会为天津发展体育产业所带来的地理和历史机遇,进而根据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体育市场环境亟待优化的现实需求并对体育市场治理需要法治化进行了论证。在此基础上,闫博士结合天津市体育市场地方立法的现实状况,指出了其存在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论述了对其进行地方立法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而以体育赛事审批、体育赛事监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为例,对我市地方相关立法以及存在的立法冲突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市体育市场立法的一些思路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的进一步梳理和深化,对推进我市的体育产业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应用价值。
 

  最后一位专题报告的是分会理事、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朱晓丽律师。她在以《体育产业与法律服务》的报告中,介绍了在国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法律环境中和社会资本不断涌入体育产业的经济背景下,形成了对体育产业与法律服务的有力契合,促成了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建立,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律师关注和投入到体育产业法律服务中来。她以律师职业的视角分析了“谢丽丽等与北京体育局维权案”、“合肥蓝奥体育公司违约案”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需求,进而归纳了律师在体育产业发展中,能够从体育赛事、运动员转会、体育类企业的运营及人力资源、体育产业基地和赛事项目招商、体育俱乐部和社会团体的常年运行、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体育产业投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多个领域和方面,并列举了在这些领域方面可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项目工作。朱律师还介绍了运用律师自身优势开展宣传引导和培训、参与筹备赛事和助力体育产业的工作方式,体现出法律实务界积极投入体育产业发展的能动思考与作为。
 

  专题报告之后进入会议的自由发言阶段。与会者对体育法学分会及时举办这样很有现实性的专题研讨给予了充分认可,针对专题报告和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研讨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有的学者结合航空法学研究,看到与体育法学作为交叉和边缘学科的共通之处,建议在相关研究中相互借鉴和交流。有的律师结合体育局法律顾问的工作实践,例举反兴奋剂管理、运动员劳动合同、体育维权群体事件处理等,畅谈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的学者表达了对深化足球改革和发展足球产业的看法,并将“恒大亚冠赞助违约”事件置于法治视角进行评判,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评论,认为此问题恰暴露了法治精神的缺失,中国足球和职业体育需要更加完善的良法善治,必须建构诚信公平的多层面硬法与软法环境。来自区级体育部门的管理人员阐述了基层体育产业发展实践中的一些法律需求,分析了现行法律体系下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与保护中存在的一些困境。有的体育管理工作者特别指出了当前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中对培训和提高体育行政人员法治理念和执法素养的迫切需要,必须切实解决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出现的工作不适应问题。来自不同部门和单位的与会会员,一致认为需要搭建好体育法学分会这样连接各界人士共同研究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议能够结合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会员进行问题研究、法律服务的积极合作与联合攻关。
 

  在研讨中大家普遍感到,体育产业正处于加快推进的有利时机,天津的城市定位,决定着体育产业发展也应当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唯有在更加优化的国家和地方法治环境中,才会有天津体育产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天津体育产业的加快发展和不断推进,为加强体育法学研究和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难得的契机和广泛的需求。此次研讨会议,对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与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的结合,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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