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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学分会理事白显月律师被指聘为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

来源:|发布时间:2015-12-14 23:28:36|浏览次数:

  2015年12月4日,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理事、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显月律师,收到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从瑞士洛桑发来指聘其为体育仲裁院仲裁员的函件,白显月律师在按程序做出接受表示并提交有关文件后即成为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

  国际体育仲裁院是1984年由国际奥委会成立的解决体育纠纷的专业机构,1994年由专门建立的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进行管理。国际体育仲裁院建立以来,已受理了数千件体育纠纷案件,其中大量是对体育组织的决定或处罚不服所提起的仲裁诉求,在维护各方体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的体育秩序和促进国际体育正常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际体育业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1996年,国际体育仲裁院开始向奥运会派驻临时仲裁机构。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国司法当局对体育仲裁临时机构的工作给予了很好的支持与配合。

  我国与国际体育仲裁院已有多方面交流与合作。2012年,经申请获准成立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已办理多起听证实务。2012和2015年,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两次在上海召开工作会议,先后与上海市体育总会合作举行体育法治国际论坛和体育仲裁国际论坛。同时,我国已相继有苏明忠(北京)、黄进(武汉)、卢松(北京)、陈乃蔚(上海)、刘驰(北京)、吴炜(上海)等多名法学法律界人士进入国际体育院的仲裁员名册。此次白显月律师获得指聘,不但增添了我国参与国际体育仲事务的专业力量,而且将推进和扩大我市与国内和国际体育法学法律界的更多沟通与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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